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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画家侯长春画作印上月饼盒 家人起诉河北稻香村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受理一起在食品包装上印制已故画家侯长春画作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件。河北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稻香村)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生产的月饼包装上印制画作,北京天超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超仓储超市)销售了该产品,两公司遂被侯先生的家人诉至法院。
侯先生的家人诉称,于2003年去世的侯长春先生系著名的中国画工笔重彩人物画家,生前系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他于晚年创作了大量体现老北京风情的民俗画,极具史料作用和艺术价值。
2010年9月,侯先生的家人在天超仓储超市经营的天客隆超市交道口店发现河北稻香村生产的月饼礼盒在包装上使用了侯先生《画说老北京》中的《3.卖风筝的》等七幅工笔画作品,且删除了原作上的署名及书法,并对作品进行了修改。侯先生的家人认为,河北稻香村作为生产经营老北京传统食品的企业,其行为漠视并严重侵犯原告的著作权,超市的销售行为也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要求河北稻香村在《法制日报》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7万元。
此外,侯先生的家人还因北京稻香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其产品上使用侯先生的作品,同时将该公司与销售商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安市场诉至法院。
目前,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转自:光明网人民法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