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
来源:广东吴山林知识产权律师团作者:未知时间:2014-05-09
权利人
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继受者
指通过赠与、继承、遗赠等继受方式取得者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著作人身权的特点
Copyright © 2014 广东吴山林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21302号-1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北塔28楼
联系电话: 180-2867-5592
跟吴律师联系
跟周律师联系
在线咨询
180-2867-5592
添加微信
专注于广州知识产权维权律师,广州著作权律师,广州专利律师,广州商标维权律师,广州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广州律师事务所,广州律师咨询,广州资深律师,广州律师